物业公司股权并购方式的优点分析 物业公司转让
俗话说的好,做的好不如卖的好,如你有物业管理公司且有在管项目的公司,经营了一些时间,考虑转让出售的话可联系我们,我们tpsold将为你发现价格发现价值,发现并购的公司。物业公司并购马太效应,强者更强。并购投资方式无论是股权并购方式还是资产并购方式,与新设资方式相比有如下优点:
1.转化竞争对手,减弱竞争强度,更利于投资公司取得规模效应。在新设投资的情况下,原有的市场竞争主体依然存在,投资公司的加入只能使同行业的竞争者增加,市场竞争强度更高,经营者的销售费用增加,利润减少。而在并购投资的情况下。
投资公司通过并购投资控制了原来的竞争对手或者取代了原来竞争对手的市场地位,原来的竞争对现在成为竞争的盟友,势必减少同行业的竞争主体,减弱相关市场的竞争强度,使投资公司更容易操控市场,取得规模效应。这是并购投资的最大优点,正因为此,对竞争对手的并购是最好的并购。
2.进入市场时间短,投资收效快:从企业并购的实践看,目标公司一般者是较为成熟的企业,不仅生产经营管理有较好的基础,而且其产品和品牌占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份额。这就使得投资公司在并购后能够在目标公司原有的基础上迅速取得投资收益,而勿需像新设投资那样,需要从基础做起。
3.产品销售和业务开展的起步点高。这是因为在并购投资的情况下,股权并购产品销售的市场主体不变,仍是目标公司,公司投资后很容易就继承了目标公司原有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以及业务关系,产品销售和业务开展勿需从零开始。资产并购虽然市场主体不再是目标公司,但是投资公司会取代目标公司有市场地位,取得目标公司的产品渠道和市场份额,取得与股权并购一样的效果。
4.技术、管理员工队伍和普通员工队伍是现成的,省去了大量的培训时间和培训经费。这是因为在股权并购的情况下,除目标公司的高管人员会有所调整外,其他员工与目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会继续有效,除非双方协议解除否则将继续履行下去。
因此勿需大量招聘、培训员工和管理人员。在资产井购的情况下,虽然从法律原则上说,投资公司或者投资公司新设的子公司不能继承日标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投资公司可以优先甚至全部聘用目标公司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从而达成与股权并购一样的效果。
5.对生产型企业来说,可以节约基本建设时间。因为在新设投资的情况下,新公司需要在完成基本建设后才能从事牛产经营活动,而这需要一年以上甚至几年的时间。而股权并购勿需进行基本建设即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很可能获得当年投资当年见效的成果。
6.可以节约大量的新企业、新产品、新市场、新渠道的宣传费用和开发费用,因此并购投资一般不会出现新设投资在经营之初的亏损期。